尊敬的患者家属: 为保证医护人员正常的工作秩序,更好的救治危重患者,及便于家属时间安排,有关规定如下:
1.入住前详细阅读并签署重症监护科入住协议书,留取直系亲属联系方式,便于随时联络。 2.极危重患者,家属须在监护病房外等候,便于病情突然变化时随时通知。 3.探视时间:每周二、四、六下午3∶00-5∶00。地点:会诊中心。电视及可视电话探视。为避免交叉感染,不接受床旁探视。 4.病情通知:周一至周五上午10∶00-11∶00由主管医生在会诊中心统一向患者直系亲属通报病情,其余时间及非直系亲属询问病情恕不接待,不接受电话询问病情。如遇病情突然加重随时通知病情变化。 5.患者家属有义务根据需要及时缴纳医疗费用,如因拖欠费用影响治疗后果自负。 6.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我科室不收治精神疾患或吸毒者,如因病人或家属隐瞒实情造成后果者,家属及患者承担相关责任。 7.救死扶伤是医护人员的天职,我们一定以高度的责任心尽力做好各项工作,最大限度的挽救患者生命。拒绝接受患者或亲属任何形式的馈赠,并请您监督,共同努力保持医学的神圣与纯洁,构建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。
武警总医院重症监护科 2007年5月 |